三月三十日
四旬期第四周 星期三
圣若望福音 5:17-30
【若五17-18】耶穌遂向他们说:「我父到现在一直工作,我也应该工作。」為此犹太人越发想要杀害他,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,而且又称天主是自己的父,使自己与天主平等。
﹝背景註解﹞犹太人并不反对天主是他们『眾人的父』这种观念,所以在谈话中可能会称天主為『我们的父』,或在祈祷的时候说『我们在天上的父』,但他们不敢称天主為『我的父』,将个人提升到与天主有特殊亲密的关係,这是他们所强烈反对的。
【若五19-21】耶穌於是回答他们说:「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: 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,他看见父作什麼,才能作什麼;凡父所作的,子也照样作,因為父爱子,凡自己所作的都指示给他;并且还要把这些更大的工程指示给他,為叫你们惊奇。就如父唤起死者,使他们復生,照样子也使他所愿意的人復生。
﹝教理859﹞耶稣把宗徒们的使命与祂受自父的使命连结在一起:正如「子不能由自己作甚麽」(若 5:19,30),却由派遣祂的父那裡接受一切;同样,耶稣所派遣的那些人,没有祂也不能作甚麽,他们从祂那裡接受使命及完成它的能力。基督的宗徒们知道天主使他们「成了新约的僕役」(格后 3:6)、「天主的僕役」(格后 6:4)、「代基督作大使」(格后 5:20)、以及 「基督的服务员和天主奥秘的管理人」(格前 4:1)。
【若五22-24】父不审判任何人,但他把审判的全权交给了子,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;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派遣他来的父。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: 听我的话,相信派遣我来者的,便有永生,不受审判,而已出死入生。
﹝教理679﹞基督是永生的主。由于祂是世界的救赎者,决定性地审判人类行为和心思的全权隶属于祂。祂以自己的十字架「赚得」了这权柄。父也「把审判的全权交给了子」(若 5:22)。如今,子来到世界不是为审判,而是为拯救,并赐予在祂内的生命。凡在今世拒绝恩宠的每一个人,他已审判了自己,按照他的作为而受报应,甚至也能因拒绝爱的圣神而永远自我判决。
【若五25-27】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: 时候要到,且现在就是,死者要听见天主子的声音,凡听从的,就必生存。就如父是生命之源,照样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;并且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,因為他是人子。
﹝註解﹞「时候要到,且现在就是」这句话表示基督不仅是在将来会叫死人復活,并且祂现在就能赐人生命。
「死者要听见天主子的声音」本节的『死者』是指灵性的死,就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(弗二1);而不是指肉身已经死了的人(参28~29节)。
【若五28-29】你们不要惊奇这事,因為时候要到,那时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他的声音,而出来: 行过善的,復活进入生命;作过恶的,復活而受审判。
﹝註解﹞「行过善的,復活进入生命」这不是说得生是靠行善;人得永生是靠著信耶穌基督(参三16,36)。但天主赏赐我们永生的目的,乃為要叫我们行善(参弗二10)。信徒外表的善行,乃是內心生命的流露。
本节中『行善』的『行』(do)字和『作恶』的『作』(practice)字,在原文是有分别的;『行善的』有可能偶然会犯罪,『作恶的』是犯罪习以為常。
「行善」并不是救恩的根源,而是救恩的结果;凡得救后行為仍旧败坏的人,若不是尚未得著「行善」的生命(即有名无实的信徒),就是没有照这生命而活。
【若五30】我由我自己什麼也不能作;父怎样告诉我,我就怎样审判,所以我的审判是正义的,因為我不寻求我的旨意,而只寻求那派遣我来者的旨意。」
﹝註解﹞「我由我自己什麼也不能作」并不是说祂没有能力单靠自己作事,而是说祂决不会离开天主而独立行事。
「父怎样告诉我,我就怎样审判」这里『审判』一词不带法律上的意思,不是指判决法律上的案件,而是辨别甚麼事该作,甚麼事不该作。
基督的审判之所以是「正义的」,因為祂不是根据是非、善恶,也不是根据祂「自己的意思」,乃是根据「那派遣我来者的旨意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