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三日
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三
圣路加福音 14:25-33
【路十四25-27】有许多群众与耶稣同行,耶稣转身向他们说:「如果谁来就我,而不恼恨自己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不论谁,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后面走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
﹝註解﹞「谁来就我」意即接受天主的邀请,来赴救恩的盛宴(参16节)。
『恼恨』,系一种生动的夸张用词,表示这些亲人和自己的存在,不容成为跟随耶穌的阻碍和羈绊。主耶穌不是要我们真的恼恨人,而是要我们能摆脱世间的羈绊去跟随祂。
界定感情上爱恶的用语大都是比较性的,以人对主耶穌所应付出绝对而完全的『爱』来说,人本性上对自己直系亲属的喜爱,在层次上只能算是『恼恨』。『恼恨』自己的亲人和自己的性命,也就是说把连自己在内的一切都完完全全献在基督面前。
【路十四28-33】你们中间谁愿意建造一座塔,而不先坐下筹算费用,是否有力完成呢﹖免得他奠基以后,竟不能完工,所有看见的人都要讥诮他说:这个人开始建造,而不能完工。或者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,那有不先坐下运筹一下,能否以一万人,去抵抗那领着两万来攻打他的呢﹖如果不能,就得趁那国王离得尚远的时候,派遣使节去求和平的条款。同样,你们中不论是谁,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
﹝教理2544﹞耶稣吩咐祂的门徒,要爱祂胜过任何事物及任何人,并要他们为了祂和福音的缘故,「捨弃他们的一切所有」(路 14:33)。在祂受难前不久,祂举耶路撒冷的穷寡妇给他们作榜样,这寡妇从她的穷困中,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费都献出了。摆脱财富的命令,为进天国是必须遵守的。贫穷精神,去享用世物及依恋财富,而阻止其追求完全的爱德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