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二十日
常年期第二十周星期五
圣伯尔纳铎院长(圣师)(纪念)
圣人在1090年出生于法国方旦,自幼接受良好教育。1113年,入熙笃隐修院修道;不久,被选为格来福隐修院院长,以身作则,革新隐修生活,领导会士修德成圣,成绩卓著,各方问道而来的人,络绎不绝。当时教会发生分裂,圣人便周游欧洲各地,谋求恢复教会之和平与统一。
圣人有关神学及灵修学著作甚多,且文笔尽露圣经的甘饴,故圣人也被称为「蜜口圣师」。圣人于1153年安逝。圣人被誉为熙笃会的第二会祖。1830年被尊为教会圣师。
圣玛窦福音 22:34-40
【玛廿二34-35】法利塞人听说耶穌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,就聚在一起;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,发问说:
﹝註解﹞『法学士』是熟悉梅瑟法律的经师,属法利赛教派。
这一个法学士必定是自认為熟悉法律诫命,想要考问主耶穌,藉此显明主耶穌的圣经知识不过尔尔,让祂在群眾面前出糗。
【玛廿二36-39】「师傅,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?」耶穌对他说:「『你应全心,全灵,全意,爱上主你的天主。』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。第二条与此相似: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。
﹝教理2055﹞当有人问祂:「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?」(玛 22:36),耶稣回答说:「你应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爱上主你的天主。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。第二条与此相似:你应当爱近人,如你自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于这两条诫命」(玛 22:37-40)。解释十诫,必须在爱的诫命光照之下。这是一条二而一的爱的诫命,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:
诫命说:不可姦淫;不可杀人;不可偷盗;不可贪恋;以及其他任何诫命,都包含在这句话裡:就是「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。爱不加害于人,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(罗 13:9-10)。
﹝教理2083﹞耶稣用「你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,爱上主你的天主」这句话来概括人对天主的责任 (玛 22:37)。这句话直接回应一个隆重的号召:「以色列!你要听:上主我们的天主,是唯一的」(申 6:4)。
天主首先爱了我们。唯一天主的爱在「十句话」的第一句话裡已被提及。随后,诫命阐明人蒙召应给予天主爱的答覆。
【玛廿二40】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这两条诫命。」
﹝註解﹞这两条包括一切的诫命,前者包括对於天主的诫命,后者包括一切对於人的诫命。
「全部法律和先知」即全部旧约圣经。
法律和先知一切道理都依靠、掛在『爱』上面。我们虽然遵行了法律一切的诫命,也明白先知一切的道理,却没有爱,就仍是虚空的虚空,全都枉然(参格前十三章)。
爱乃法律的总纲,说出法律的原则乃是爱的恩宠,而不是义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