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十二日
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四
圣玛窦福音 18:21-19:1
【玛十八21-23】那时,伯多禄前来对耶穌说:「主啊! 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 我该宽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吗?」耶穌对他说:「我不对你说: 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个七次。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账。
﹝註解﹞『七十个七次』意即应该宽恕人不计其数,完完全全,没有限度的。
「一个君王」指天主;「他的僕人」指我们信徒。
【玛十八24-25】他开始算账的时候, 给他送来一个欠他一万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没有可还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儿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变卖来还债。
﹝註解﹞「一万塔冷通」乃表示所欠的债是个无法偿还的大数目。
耶穌并非真的要把我们的妻子、儿女也卖了来偿债。耶穌这话是要给我们看见,就算是我们倾尽一切所有的,也无法偿还我们对主的亏欠。
【玛十八26-27】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说:主啊! 容忍我吧! 一切我都要还给你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动心把他释放了,并且也赦免了他的债。
﹝註解﹞虽然我们实际并无『还清』的力量,但只要我们谦卑悔改,求主赦免,就必蒙悦纳(参格后八12)。
耶穌对待我们,总是以怜悯为怀,耶穌喜欢人向祂求恩宠。凡求祂的,就得著(玛七8),并且是充充足足远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(弗三20)。
【玛十八28-29】那僕人正出去时,遇见一个欠他一百「德纳」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咙说:还你欠的债!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说:容忍我吧! 我必还给你。
﹝註解﹞「一百德纳」和他自己欠主人的『一万「塔冷通」』(参24节)相比,两者相差约六十万倍。
「同伴」指同蒙天恩的信徒;「一百德纳」指信徒之间彼此的亏欠,若和我们所欠主的(一万塔冷通)相比较,实在是微不足道。
【玛十八30-33】可是他不愿意,且把他下在监里,直到他还清了欠债。他的同伴看见所发生的事,非常悲愤,遂去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人。于是主人把那僕人叫来,对他说:恶僕! 因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债;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,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!
﹝註解﹞「把他下在监里」意指以『公义的原则』对付别人的亏欠,而不以『恩宠的原则』饶恕别人。
我们是以恩宠对待自己,而以公义对待别人;耶穌却是要我们以公义对待自己,而以恩宠对待别人。耶穌既以恩宠对待我们,我们也当以恩宠对待别人。我们若忘却自己在主面前所蒙的恩宠,就容易变成一个待人寡恩的人。
【玛十八34】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给刑役,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。
﹝註解﹞本节是依据法律来处罚的意思。
我们若以公义的原则对待别人,主也要以公义的原则对待我们,直到我们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(「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」)。其实,我们是永远无法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的,若不趁著今天还活著的时候,切实悔改,便永不能免去天主的惩治(「交给刑役」)。
【玛十八35-十九1】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。」耶穌讲完这些话以后,就离开加利肋亚,来到约但对岸的犹太境内。
﹝註解﹞不肯宽恕人的,从来不懂得自己的亏欠;凡在光中真认识自己亏欠的,才会从心里饶恕弟兄。
「犹太境内」祂是上耶路撒冷去(参十六21),即将在那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(参廿17~19)。所以祂此后的行程,乃是十字架的道路。
「约但对岸」指约但河东岸的比利亚地,属黑落德安提帕的辖境,南至死海。可见祂这次并未取道撒玛利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