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二十七日
常年期第三周星期四
圣马尔谷福音 4:21-25
【谷四21-23】耶穌又向他们说:「人拿灯来,岂是为放在斗底或床下吗﹖不是为放在灯台上吗﹖「因为没有什么隐藏的事,不是为显露出来的;也没有隐密的事,不是为彰明出来的。谁若有耳听,听罢!」
﹝註解﹞「人拿灯来,岂是为放在斗底或床下吗﹖」这里的意思是说灯光不该隐藏起来。
马尔谷福音的作者将廿一至廿五节圣经,插在两个撒种比喻的中间,其用意在表明,主的话乃是光,我们接受了它,是不该把它隐藏起来的。
【谷四24】耶穌又向他们说:「要留心你们所听的:你们用什么尺度量给人,也要用什么尺度量给你们,且要多加给你们,
﹝註解﹞『尺度』这里转用来指对待人的态度、存心、方法,以及这些情形的程度。
这话有二意:
(1)我们怎样把所领受天国的奥秘传授给别人,天主也必怎样把天国的奥秘更多给我们明白;
(2)我们怎样衡量天主的话(即指我们对天主的话所持的态度),天主也必用同样的尺度衡量给我们(即指天主所赐给我们啟示的程度,必不少于我们受教的心和领会的能力)。
【谷四25】因为凡有的,还要给他;凡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,也要从他夺去。」
﹝註解﹞本节说出追求事物的原则。你越有心要,天主就越多给你;否则,连你从前所已经得著的,也要收回去(参玛廿五2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