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十三日
常年期第三十二周星期六
圣路加福音 18:1-8
【路十八1-7】耶穌给他们设了一个比喻,论及人应当时常祈祷,不要灰心。他说:「某城中有一个判官不敬畏天主,也不敬重人。在那城中另有一个寡妇,常去见他说:请你制裁我的对头,给我伸冤罢! 他多时不肯;以后想到:我虽不敬畏天主,也不敬重人,只因為这个寡妇常来烦扰我,我要给她伸冤,免得她不断地来纠缠我。於是主说:你们听听这个不义的判官说的什麼!天主所召选的人,日夜呼吁他,他岂能不给他们伸冤,而迁延俯听他们吗﹖
﹝註解﹞在这段比喻里面,这个『多时不肯』与那寡妇『常去见他』(3节)、『常来烦扰』(5节)针锋相对。
如果一个不惧怕天主也不尊重人的判官,都会因寡妇的恆切殷求,逼使他不能不公正地处理这无助之人的案件,那麼,公义且慈爱的天主,岂不更要垂听我们的祈祷吗?
﹝教理2098﹞第一诫所命令的信、望、爱的行为,在祈祷中完成。举心归向天主,是我们朝拜天主的一种表达,就是:讚美、谢恩、转求、求恩的祈祷。为能服从天主的诫命,祈祷是不能缺少的条件。「应当时常祈祷,不要灰心」(路 18:1)。
【路十八8】我告诉你们:他必要快快為他们伸冤,但是,人子来临时,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吗﹖」
﹝教理2087﹞天主把祂的爱启示给我们,我们的道德生活在对天主的信德中,找到了根源。圣保禄视「服从信德」(罗 1:5; 16:26)为人的第一义务。他指出一切道德偏差的根源与解释,均在于「不认识天主」。我们对天主的责任是信仰祂并为祂作见证。
﹝教理2088﹞第一条诫命要求我们以明智、以警醒来培养和维护我们的信德,并抛弃违反信德的一切。事实上,有多种方式构成违反信德的罪:
对信德刻意的怀疑,是指疏忽或拒绝承认天主所启示的,并经教会定为当信的道理是真的。非刻意的怀疑,是指相信上的犹豫,或在克服信德受质疑时的困难,或由信德晦涩而产生的忧虑。人若故意地维持怀疑,会导致心灵的盲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