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13 October 2021

Luke 11:42-46

 十月十三日

常年期第二十八周星期三

圣路加福音 11:42-46


【路十一42】但是,祸哉,你们法利塞人! 因為你们把薄荷、茴香及各种菜蔬捐献十分之一,反而将公义及爱天主的义务忽略过去:这些固然该作,那些也不可忽略。

﹝註解﹞本节是说法利赛人只遵守法律上最微末的规条,例如献上十分之一(那些也不可忽略),但那法律上最重要的公义及爱天主的义务,乃是当行的事,却置之不理。换句话说,他们把十分之一奉献变成规条,却没有生活的见证。


【路十一43】祸哉,你们法利塞人! 因為你们在会堂里爱坐上座,在街市上爱受人致敬。

﹝註解﹞『上座』是指会堂前排的座位,通常留给最有地位的人。象徵属神的地位。教会领袖最大的试探来自其内心──喜欢被人高举,在人群中凸显自己的重要性。

「在街市上爱受人致敬」意即喜欢在公眾面前被人奉承、恭敬、尊重。


【路十一44】祸哉,你们! 因為你们就如同不显露的坟墓,人在上面行走,也不知道。」

﹝背景註解﹞犹太人若踏在坟墓上,认為会沾染死人的污秽,在宗教礼仪上他就变成不洁净(参肋廿一1;户十九16),因此犹太人总会避免走在坟墓上面,但有时因夜色朦朧或不小心,而走在其上。

﹝註解﹞本节表明法利赛人自己污秽,使接近他们的人也沾染了污秽而不自知。


【路十一45-46】有一个法学士回答耶穌说:「师傅,你说这些话,连我们也侮辱了。」耶穌说:「祸哉,你们这些法学士! 因為你们加给人不堪负荷的重担,而你们自己对重担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一下。

﹝註解﹞『重担』特别是指法律上的担子;他们将许多严苛的仪文条例加在人们身上,使其难以履行。

「自己对重担连一个指头也不肯动一下」意指那些严苛的规条,仅用来要求别人,而非用来要求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