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一日
常年期第十三周星期四
圣玛窦福音 9:1-8
【玛九1-2】耶穌上船过海,来到了自己的城。看,有人给衪送来一个躺在床上的瘫子,耶穌一见他们的信心,就对瘫子说:「孩子,你放心,你的罪赦了。」
﹝註解﹞「自己的城」即葛法翁(谷二1);主耶穌在纳匝肋长大,在葛法翁开始工作 (玛四13),故玛窦将葛法翁称为自己的城。
抬瘫子之人的信德,一面是『团体的信德』,一面又是『行动的信德』。
罪是人基本的难处,凡被罪恶捆绑的人,虽有向善的心,却无行善的力量(参罗七18),故消除罪恶是人得医治的条件。
【玛九3-6】经师中有几个人心里说:「这人说了褻瀆的话。」耶穌看透他们的心意说:「你们为什么心里思念恶事呢﹖什么比较容易呢﹖是说:你的罪赦了,或是说:起来行走吧! 为叫你们知道,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──就对瘫子说:起来,拿起你的床,回家去吧!」
﹝註解﹞犹太人认为,除了天父自己之外,任何人都没有赦罪的权柄;『褻瀆的话』意即说话越过本分,窃夺天父所专有的赦罪权柄。
「行走」是能力问题,『罪赦』是权柄问题。没有能力,权柄是空洞的;没有权柄,能力是不法的。
【玛九7-8】那人就起来,回家去了。群众见了,就都害怕起来,遂归光荣于天主,因衪赐给了人们这样大的权柄。
﹝註解﹞那人起来行走,证明他已得著医治;而他的得医治,又证明他的罪已蒙赦免。由此而知,主耶穌确实有赦罪的权柄(宗五31)。
﹝教理2574﹞ 当天主的恩许开始实现时 (逾越, 出谷,法律的颁赐以及盟约的缔结),梅瑟的祈祷就成为代祷的显著预象。此预象在「天人之间唯一中保──基督耶稣」身上圆满地实现 (弟前2: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