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十日
常年期第十四周星期六
圣玛窦福音 10:24-33
【玛十24-25】没有徒弟胜过师父的,也没有僕人胜过他主人的;徒弟能如他的师父一样,僕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样,也就够了。若人们称家主为「贝耳则布」,对他的家人更该怎样呢﹖
﹝註解﹞本节是专指受苦说的:我们受迫害的程度,绝不会超过耶穌所受的迫害。
【玛十26-28】所以你们不要害怕他们,因为没有遮掩的事,将来不被揭露的; 也没有隐藏的事,将来不被知道的。我在暗中给你们所说的,你们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报告出来,你们由耳中所听到的,要在屋顶上张扬出来。你们不要怕那杀害肉身,而不能杀害灵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灵魂和肉身陷于地狱中的。
﹝註解﹞按上下文看,「遮掩的事」相当于『我在暗中给你们所说的』;「隐藏的事」相当于『你们由耳中所听到的』。
【玛十29-31】两隻麻雀不是卖一个铜钱吗﹖但若没有你们天父的许可,牠们中连一隻也不会掉在地上。就是你们的头髮,也都一一数过了。所以,你们不要害怕;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呢!
﹝註解﹞我们在天父的眼中比麻雀贵重得多,天父尚且不让麻雀随便死亡,更何况我们呢?天主的无限细微,正如祂的无限伟大。
人所以会惧怕,是因为不相信天主安排的手。没有一件事是不经过天主的安排。你若相信天主的安排,你不只不惧怕,且要讚美。
【玛十32-33】凡在人前承认我的, 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认他;但谁若在人前否认我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认他。
﹝教理1816﹞基督的门徒不该只是保持信德,活出信德,还该宣认信德,满怀著信心为信德作証,并传扬信德:「所有的人都要准备好在人前承认基督,并在教会屡屡遭遇的迫害之中,追随基督走十字架苦路」。为信德服务,为信德作见証,是获救的条件。「凡在人前承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认他;但谁若在人前否认我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认他」 (玛 10:32-3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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