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三日
常年期第九周星期四
圣嘉禄.卢安加及同伴(殉道)(纪念)
公元1885年至1887年间,许多非洲乌干达教友因乌干达酋长木亚迦仇教,被害而殉道。其中有些教友,曾在朝中供职,或为木亚迦的私人侍卫。圣嘉禄与其他21位同道尤为著名,他们都为保卫信德而奋斗,因为不愿满足木亚迦的无耻慾望,有的被利刃所刺死,有的为烈火所焚毙。
圣马尔谷福音 12:28-34
【谷十二28-31】有一个经师听见了他们辩论,觉得耶穌对他们回答得好,便上前来,问他说:「一切诫命中,那一条是第一条呢﹖」耶穌回答说:「第一条是:『以色列! 你要听! 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条是:『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。」
﹝教理202﹞耶稣自己确认天主是「唯一的主」,应以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去爱祂,同时让人明白祂自己也是「主」。宣认「耶稣是主」是基督徒信仰的特色。这对相信唯一的天主并无衝突。相信那是「主和赋予生命者」的圣神,也不会对唯一的天主造成任何分裂:我们坚决相信并坦白宣认:只有一个真天主,祂是永远的、无限的、全能的、不变的、无法了解和不可言喻的父、子和圣神:天主虽含有三位,却只是一个本质、实体,或一个绝对纯全的本性。
﹝教理2196﹞有人问及有关第一条诫命,耶稣回答说:「第一条是:『以色列!你要听!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 力爱上主你的天主』。第二条是:『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』。再没有别的比这更大的诫命了」(谷 12:29-31)。 圣保禄叫我们记得:「谁爱别人,就满全了法律。其实,『不可姦淫、不可杀人、不可偷盗、不可贪恋』,以及其他任何诫命,都包含在这句话裡:就是『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』。爱不加害于人,所以爱 就是法律的满全」(罗 13:8-10)
【谷十二32-34】那经师对耶穌说:「不错,师傅说得实在对: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没有别的:应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爱他,并爱近人如自己,远超过一切全燔祭和牺牲。」耶穌见他回答得明智,便对他说:「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。」从此,没有人敢再问他。
﹝註解﹞一切全燔祭和牺牲是属于外表的行动,爱天主和爱人乃内心的显露,当然比前者为好(参撒上十五22;咏五十一16~17)。
在基督之外,我们会有很多的说词和理由,但若真实被带到基督面前,一切的说词和理由,都要变成是多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