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二十四日
常年期第八周 星期一
教会之母(纪念)
圣若望福音 19:25-34
【若十九25】在耶穌的十字架旁,站著他的母亲和他母亲的姊妹,还有克罗帕的妻子玛利亚和玛利亚玛达肋纳。
﹝教理495﹞在福音中玛利亚被称为「耶稣的母亲」(若 2:1; 19:25),在她的圣子诞生前,在圣神的感动下,她也被称为「吾主的母亲」(路 1:43)。因为,玛利亚藉圣神的工作所怀孕成人的,并且按肉身而言,真实地成了她儿子的那一位,就是圣父的永生之子、圣三的第二位。教会承认玛利亚确实是天主之母 (Theotokos)。
【若十九26-27】耶穌看见母亲,又看见他所爱的门徒站在旁边,就对母亲说:「女人,看,你的儿子!」然后又对那门徒说:「看,你的母亲!」就从那时起,那门徒把她接到自己家里。
﹝教理964﹞玛利亚对教会的角色与她跟基督的结合是不可分的,由此可见:「母子在救赎工程中这一结合,从童贞圣母怀孕基督开始,直到基督死亡,都一直表露无遗」。这结合在基督受难的时刻尤其显著:
荣福童贞在信仰旅途上前进,忠实地保持了她和圣子间的契合,直到十字架下,她站在那裡,不无上主的安排,和她的独子一起受了极大的痛苦,以慈母的心肠将自己和祂的牺牲联繫起来,热情地同意将亲生的儿子奉献为牺牲品;最后,在十字架上临死的基督,用这句话,将她赐给门徒作为母亲:「女人,请看你的儿子」(若 19:26-27)。
【若十九28-30】此后,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,为应验经上的话,遂说:『我渴。』有一个盛满了醋的器皿放在那里,有人便将海绵浸满了醋,绑在长枪上,送到他的口边。耶穌一嚐了那醋,便说:「完成了。」就低下头,交付了灵魂。
﹝註解﹞「我渴」引自《圣咏》第六十九篇廿一节,表明祂身受死亡的煎熬,因为渴乃是死的滋味(参路十六24;默廿一8)。这话也表明祂虽然是天主,却也十足是一个人,具有人性,与一般人一样,有生理的感受(参希四15;五2,7)。
【若十九31-33】犹太人因那日子是预备日,免得安息日内──那安息日原是个大节日──尸首留在十字架上,就来请求比拉多打断他们的腿,把他们拿去。士兵遂前来,把第一个人的,并与耶穌同钉在十字架上的第二个人的腿打断了。可是,及至来到耶穌跟前,看见他已经死了,就没有打断他的腿;
﹝註解﹞「打断他们的腿」用意在加速其死亡,因为断了腿之后,便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,导致呼吸困难。
「看见他已经死了,就没有打断他的腿」应验了有关骨头一根也不折断的豫言(参36节)。
【若十九34】但是,有一个兵士用枪刺透了他的肋旁,立刻流出了血和水。
﹝註解﹞正好应验了亚当的肋旁被裂开,取出一根肋骨造成厄娃所豫表的(参创二21~22),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被枪扎肋旁,表徵为了产生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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