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十日
复活期第六周星期一
圣若望福音 15:26-16:4
【若十五26-27】当护慰者,就是我从父那里要给你们派遣的,那发于父的真理之神来到时,他必要为我作证;并且你们也要作证,因为你们从开始就和我在一起。」
﹝教理692﹞当耶稣宣告和许下圣神的来临时,祂称圣神为「师保」,其字面的意义是:「那被召到身边者」«Ad-vocatus» (若 14:16,26; 15:26; 16:7)。「师保」通常被译作「护慰者」,因耶稣是第一个护慰者。主自己也称圣神为「真理之神」(若 16:13)。
【若十六1】「我给你们讲论了这些事,免得你们的信仰受动摇。
﹝註解﹞『这些事』是指主耶穌在最后晚餐时对祂门徒的教训(参十三至十五章),在此特指门徒将要遭受逼迫的事(参十五18~25)。
『动摇』的原文用于形容陷阱的弹簧,在人意想不到的时候『弹出』,故含有使人『为之惊愕』或『措手不及』的意思。
【若十六2】人要把你们逐出会堂;并且时候必到,凡杀害你们的,还以为是尽恭敬天主的义务。
﹝註解﹞『逐出会堂』意即轻则剥夺权利,暂时不得参与敬拜天主和社团的正常活动(为期一週至一个月);重则剔除公议会会籍,终身受到排斥与藐视。
「以为是尽恭敬天主的义务」这表示他们杀害信徒,自以为是从事一项合乎天主旨意的美事。人的举动虽出于虔诚与热心,但并不足以保证他所作的事工是无谬误的,许多时候,反而大错特错。
本节豫告真实信徒所要遭遇的两种最普遍的逼迫:(1)被逐出教会──宗教的迫害;(2)被杀害──政治的迫害。
【若十六3】他们这样做,是因为没有认识父,也没有认识我。
﹝註解﹞本节是解释第二节的现象──赶逐与杀害信徒的行为,是由于人对天主和基督缺乏真实的认识,误解了天主和耶穌的心意所引起的。
我们一切的事工,若不是出于对天主和基督的认识,就有可能导致可怕的错误。
【若十六4】我给你们讲论了这一切,是为叫你们在这一切发生时,想起我早就告诉了你们这一切。这些事起初我没有告诉你们,因为我还与你们同在。」
﹝註解﹞话语的带领,总该超过人现有的经历;当时虽然不懂得,日后在耶穌安排的环境中,有了经历,就能对耶穌的话生发回头的亮光。我们读圣言,不一定都能当场清楚明白;但若能把圣言(包括明白的和不明白的话),都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(参哥三16),在意想不到的时候,往往能发生切身的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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