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18 March 2021

John 5:31-47

 三月十八日

四旬期第四周星期四

圣若望福音 5:31-47


【若五31-32】「如果我為我自己作证,我的证据不足凭信;但另有一位為我作证,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证足以凭信。

﹝註解﹞『另有一位』究竟指的是谁?有人认為是指洗者若翰,因為接下去的几节经文都提到他;但较合理的解释,应该是指父為子作见证。

 

【若五33-34】你们曾派人到若翰那里去,他就為真理作过证。其实我并不需要人的证据,我提及这事,只是為叫你们得救。

﹝註解﹞「你们曾派人到若翰那里去」此事请详阅一章十九至廿七节。

「他就為真理作过证」这里的『真理』是指基督(参十四6);祂是真理的具体表现、啟示和彰显。

「我提及这事」『这事』是指耶穌谈到洗者若翰為祂作见证的话。

「為叫你们得救」主耶穌盼望听到这些话的人,能接纳洗者若翰的见证,以致得救。

 

【若五35-38】若翰好比是一盏点著而发亮的灯,你们只一时高兴享受了他的光明。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证据,即父所託付我要我完成的工程,就是我所行的这些工程,為我作证:证明是父派遣了我。派遣我来的父,亲自為我作证;你们从未听见过他的声音,也从未看见过他的仪容,并且你们也没有把他的话存留在心中,因為你们不相信他所派遣的那位。

﹝背景註解﹞古时犹太人家庭所用的『油灯』(lamp),要靠不断添油才能点亮,所发的光虽可照明,但非自发的『光』(light)。

﹝註解﹞「若翰好比是一盏点著而发亮的灯」指他不是那本身能照耀的光(参一8),他是一盏需要别人引火点燃的灯,这灯只能因在燃点中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才能发出亮光。

此句『是』字在原文為过去式,故此时洗者若翰已经被囚在监里,或甚至已经被杀。

「你们只一时高兴享受了他的光明」『一时』表明犹太领袖从未明白洗者若翰所传的信息,他们对若翰的反应(参玛三7),最多不过是暂时的和浮浅的。

【若五39-40】你们查考经典,因你们认為其中有永生,正是这些经典為我作证;但你们不愿意到我这里来,為获得生命。」

﹝註解﹞『查考』原文是採矿的用语,含有勘探、测量、挖掘、採取、堆积等的意思;故在此处,意即努力、仔细研读圣经。并且这个动词既可作直陈语气──『查考』;亦可作命令语气──『应当查考』。

「因你们认為其中有永生」如果前句内的动词作直陈语气理解,得出的意思就是说,犹太人研究圣经,相信人若机械地遵行法律的规条,就会获得永生。如果我们把该动词作命令语气看待,得出的意思就是说,他们因希望获得永生而去查考圣经。

人若不到主耶穌面前来,即使把圣经研究透澈,仍然得不著生命。人得不著生命的原因,不是因為他们『不能』得,而是因為他们「不愿意」来得。

 

【若五41-42】「我不求人的光荣;而且我认得你们,知道在你们内没有天主的爱情。

﹝註解﹞「我不求人的光荣」耶穌的意思乃是,我所以说这些责备你们的话,并非由於你们不光荣我,而耿耿於怀,因為我并不是蓄意营谋从人来的光荣。我乃是為著你们的益处著想,希望你们得著那上好的福分。

「天主的爱情」这里暗示他们不信和敌视主耶穌的根本原因,乃是因他们的心中缺乏天主的爱。天主虽爱世人(参三16),但人的心里若对天主的爱不作出回应(参若一.四19),就仍与天主的生命无分无关。


【若五43-45】我因父的名而来,你们却不接纳我;如果有人因自己的名而来,你们反而接纳他。你们既然彼此寻求光荣,而不寻求出於惟一天主的光荣,你们怎麼能相信我呢?不要想我要在父面前控告你们;有一位控告你们的,就是你们所寄望的梅瑟。若是你们相信梅瑟,必会相信我,因為他是指著我而写的。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所写的,怎会相信我的话呢?」

﹝註解﹞他们把梅瑟看為是他们的辩护人和中保,但他却会变為他们的控告者,因為梅瑟的法律是引人归向基督的,而他们却违背了这个基本的意义。

「他是指著我而写的」凡认识梅瑟法律的真正内涵的人,必然认识基督,而乐意接待祂了。

旧约和新约之间有密切的关係。一个人若怀疑旧约的啟示,他也不会接受新约的啟示。